写做,应付小学低年级的孩子来说还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从一初步的“一句话日记”,到厥后的“周记”,再到厥后的“小做文”、“大做文”,“按部就班”、“按步就班”,天资聪颖的孩子写得也还顺利,但仍有很多孩子感觉艰苦,不是内容想不周全,便是表述起来很吃力。再联想到如今一些大学生工做后连写个简略的报告都很费劲,谈“写做”涩变,愈加感觉“写做”教学任重道远。来美后,孩子中文写做更少,一是没这么多光阳写,二是有畏难情绪。隔三岔五也让她动动笔,的确都是“无疾而末”。问题毕竟后果出正在哪里? 某日,孩子突然用英文写了个东西,算是“小做文”吧,题目问题叫“MYROOM”(我的房间),写满了两页纸,房间里的安顿都写到了,对原人最爱的书架还多着了些朱,字词用得比较得当,文法也还畅达,那既给我一个欣喜又给我添了纳闷:来美才几多天啊,就这么盲目自愿地用英文“写做”了!?是英文好表达吗?恍如也不全是,再好表达,也不如母语吧? 本来总感觉美国人比较愚,不会变通,教学一定也很死板,“乏善可陈”,所以接续都不屑“领教”人家的教学状况。如今见到孩子那一劣秀情况,不进留心起美国学校的“写做”教学来,实是“不看不晓得,一看实热闹”,没想到人家也有人家的章法,实让我受益不小。 (责任编辑:) |